从上虞区房地产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1日起, 上虞区将启动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检工作,着重审查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资质,对不符合备案条件、存在问题较多的经纪机构将取消备案资格。
房屋交易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作为房屋买卖双方的沟通桥梁,对二手房的交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区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经纪机构数量也不断增加。经摸排统计,我区共有房地产经纪机构700余家,其中已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共有432家。
“当前中介入行的门槛较低,许多机构往往是一个人加一台电脑就开始从事中介服务,导致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此滋生了不少问题。”区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经纪机构存在利用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赚取房屋差价、制造“阴阳合同”避税、额外收费、超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未按规定签订服务合同等违规行为。
而年检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区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定,一家经纪机构中必须有1名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含)以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符合要求的经纪机构,将获得备案证明,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网签资格。此外,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等信息需在经营场所公示,市民们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应选择具有备案资格的经纪机构,降低交易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长效管理,我区已启用浙江省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今年下半年还将上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监管平台,届时买卖双方都可以在系统上对经纪机构进行评价。该平台在引导市民选择“服务好、信用佳”的经纪机构的同时,也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对经纪机构进行信用考评,为行政处罚提供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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