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邱某某为了兼职赚点小钱,在淘宝上充当了一名网络差评师。前段时间她刚刚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了缓刑,没想到近日又收到传票。
这回原告是阿里巴巴,认为他们这些恶意差评师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破坏了电子商务营商环境。索赔金额很小,1元钱,但是要求在淘宝网主页向广大商家致歉。目前,江苏海门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被阿里巴巴列为被告的一共有3人。邱某某是中间环节。他们3人分工明确,由杜某挑选店铺和商品,然后将链接发给邱某某。
邱的“兼职”很简单,根据链接购买,收货,然后直接给差评,而后续另有杜某跟进。待商家联系邱某某后,她就将杜某的联系方式推给商家。此后,杜与商家讨价还价,要求商家要么“花钱消灾”、要么“我让更多的人来给你差评”。
而每成功一单,邱某某都有几百到上千元的费用可以拿。后来邱某某还拉着弟媳张某某一起做。
3人的“兼职”并没有持续太久,阿里巴巴安全部接到商家举报后,协助警方侦破此案。落网前3人共敲诈勒索了5位商家,每笔600-8800元不等,共计2万余元。
2017年7月,正在机关大院办公的邱某某被直接带上警车。
去年11月,海门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杜某、邱某某等3人缓刑,并处罚金。他们没想到,事情还没有完。
目前开始尝试通过诉讼手段予以围剿。将邱某某等人告上法庭就是阿里首次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对付差评师。
“信用评价系统是消费者主要决策参考之一,也是淘宝最为核心的竞争力之一,3名被告虚假的评价数据污染了淘宝的评价系统,侵害了其完整性和真实性。”淘宝在起诉书中指出,3被告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被敲诈的商家权益和淘宝对评价数据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更为严重的是误导了消费者,破坏了良好的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打1元官司并非为赔偿,而是警示差评师,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说,诉讼本身是提高违法成本的一种方式,对差评师而言,涉诉后要应诉本身就是一种成本和心理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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