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初,新昌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偷了猫头鹰。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多警种合成作战,很快将两名嫌疑人章某和梁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两人如实交代了他们在大市聚镇山南村猎捕猫头鹰的违法犯罪事实。据悉,5月初猫头鹰还未孵出来时就已经被他们盯上了,到了5月底,猫头鹰长成幼仔时两人下手将其抓捕回来喂养。“当时就是觉得养着好玩,现在知道错了,太后悔了!”在看守所提审时,嫌疑人梁某望着手上的手铐后悔不已。
办案民警钱晓锋说:“根据我们调查了解,平时他们就喜欢抓些小东西,抓小猫钓龙虾什么的。但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擅自猎捕、养殖甚至贩卖,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猫头鹰在城西派出所时被悉心照料)
目前,涉案的猫头鹰已移交林业局处理,章某和梁某两人因涉嫌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被依法刑拘,他们将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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