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嵊州市公安局处置了首件抠损警务管家公示牌案件,违法行为人郭某因连续二次抠损,受到了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据了解,5月26日晚上,违法行为人郭某和朋友沈某等4人,一起到三江街道吾悦广场电影院看电影。 21点10分许,四人看好电影后,乘坐吾悦广场5号电梯到地下车库。进入电梯之后,郭某为图一时高兴,随意抠损张贴在电梯内的警务管家公示牌上民警的头像,造成公示牌无法使用。
无独有偶,当晚23点50分许,郭某和沈某再次乘坐吾悦广场6号电梯到地下停车场时,电梯内的郭某再次随意抠损电梯内的警务管家公示牌,造成电梯内警务管家公示牌无法使用。
像这样故意抠损警务管家公示牌的现象,在我市还未发生过,电梯内的录像系统,记录了郭某的全过程。据办案民警介绍,郭某在公共场合对警务管家公示牌进行故意抠损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5月30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郭某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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