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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门户网 ☉ 社会视角 ☉ 黑龙江克山县:地产公司股权之争幕后

黑龙江克山县:地产公司股权之争幕后

2018-06-01 10:47    来源:来源:《法人》    作者:来源:《法人》    阅读:72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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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手握50%股权的房地产公司股东,却没有任何经营权、管理权甚至话语权;而公司的一切,似乎被数只看不见的手操控,公司的权益亦不断遭受难以想象的侵吞,而这些“看不见的手”来自哪里?

文 《法人》记者 张会甫

从北京站到克山县城将近1500公里,如此遥远的距离,褚鹏已经记不清往返奔波了多少次。这次,他又是辗转坐了一昼夜的车来到这里。冬日的太阳早已升起,身为克山县天润居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居洲公司”)的重要股东,此时的他理应坐在自己公司的办公室,一边喝茶一边舒心地工作,然而此刻的他,只能孤零零站在寒风刺骨的大街上。

“我把几百万资金投在克山了,要么得到钱,要么得到房,可我被拒之门外、一无所得。”褚鹏告诉记者,他每次来到这个地方,就想哭。

 

办理公司股权变更遭遇巨大阻力

 

褚鹏介绍,天润居洲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至2013年10月时股东是厦门中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林甸县伟业经贸有限公司(下称“伟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双方各占50%的股份,主要进行克山县棚户区改造及建设开发克山县“新民家园小区”。公司成立不久,就按照克山县政府的相关发展规划制订了公司发展计划,与国土部门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天润居洲公司成立之后,按照克山县政府旧棚户改造一期、二期等计划,在县城东部开发建设“新民家园小区”。到了2016年,厦门中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却有意退出克山县地产市场。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我公司出让天润居洲公司的股份,伟业公司享有收购股份优先权。我公司采取打电话、发信息、发快递等多种联系方式,伟业公司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拒收快递信函。2016年7月、8月,我司依照法律先后在省市主要媒体公开发布了《关于股权转让事宜的函》,伟业公司及其法人仍然不做回应。在此情况下,我司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2016年10月与褚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褚鹏出资800万元收购了我司在天润居洲公司50%的股权(500万元)。整个过程正当、合法。

褚鹏说:“按照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厦门中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应该在签订协议七日内,配合我到克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天润居洲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但是由于另一股东伟业公司拒不配合,致使变更手续不能按期实现。”

此后,褚鹏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6年11月,厦门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裁决厦门中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协助褚鹏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褚鹏告诉记者,当他和厦门中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人员来到克山县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时,这里的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故意推诿。不久,伟业公司在克山县的公司代表刘某(主要负责天润居洲公司业务)居然带着十多人来到办公现场,对褚鹏和厦门公司人员进行威胁恐吓,让工商局办事人员不给褚办理变更手续,致使过户未果。

2017年1月,褚鹏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做出[2017]黑02执8号执行裁定书,决定强制执行。但在这个时候伟业公司突然“露面”,向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裁定书。2017年7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驳回伟业公司的复议请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那天,又有十多个社会闲散人员来到工商局故意干扰这里的正常工作秩序,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出动了法官、法警,维持现场秩序,依法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才完成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原有的国土使用权被收回并被转让

 

褚鹏的天润居洲公司股东身份虽然得以确定,工作得到了公司法人(厦门中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一直担任)的支持,但是当他前往公司办公地点、“新民家园小区”售楼处时,值班人员却将他拒之门外,甚至嘲笑侮辱他“冒充股东”;当他到政府部门查阅公司有关信息时,有人直言“你查也没用,我们只认刘某,不承认你这个股东”。“我经常感到很无助,很悲凉,”褚鹏说,“但是越是这样,越坚定了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决心。”

褚鹏告诉记者,他忍气吞声、硬着头皮,通过多种渠道掌握了有关天润居洲公司的很多重要情况,褚鹏认为这些情况可能牵涉违法犯罪和贪腐问题:

 

 

一、克山县棚户区改造补助款有的被挪用,有的不知去向。褚鹏说,根据黑龙江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办公室文件以及克山县人民政府出台的《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竣工)项目计划预报表》,天润居洲公司三次申报了建设计划累计47000平方米,同时应该相应得到至少三笔改造补助款。从天润居洲公司银行账号显示,只在2012年12月27日,收到一笔克山县财政局划拨的棚户区改造补助款858万元。次日,该笔款项却被转账到“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央、黑龙江省政府已经明确“棚户区改造补偿款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可是这笔858万元的补偿款为什么转给了“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它和天润居洲公司是什么关系?另外,2013年、2014年甚至以后每年的改造补偿款为什么去向不明?

二、克山县国土局收回天润居洲公司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背后肯定有黑手。2011年1月,克山县国土局与天润居洲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克山镇铁路两侧的A3、A5地块受让给该公司开发建设。《合同》第六条规定:出让人(克山县国土局)必须在2011年1月26日前将土地交给天润居洲公司,交付条件为土地平整、通路、通电、通讯、通上下水(简称“一平四通”)。但是直到2015年9月,上述地块的拆迁工作尚未完成,更未实现“一平四通”——这很显然是政府部门违约。2015年7月,克山县国土局以“闲置超过二年未开发”为由收回天润居洲公司依法取得的A3、A5地块。天润居洲公司接到通知后向县政府递交复议申请,指出“该地块系政府未完成拆迁、未达交地条件,不能被认定为闲置用地收回”,但是克山县政府拒绝接受复议申请。过了一段时间,上述二地块未经“招拍挂”程序,被克山县国土局出让给“克山县鑫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使用;而在该公司公示的牌板里,房产项目负责人就是刘某某——天润居洲公司另一股东——伟业公司在克山县的负责人。

三、“新河家园小区”一期工程完成之后,竟然出现了非回迁户拿着假房产证入住、真的回迁户不能入住,甚至住房被抵押贷款等非法情况,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天润居洲公司发现这些情况后及时报案,克山县公安局很快破获此案,抓获了数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有县房管局职工),收缴伪造假房产证数十本。有的住房在没有房产证和国土使用证的情况下,被抵押贷款或借款,巨额款项不知去向。为了保障项目资产安全,维护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2014年10月20日,天润居洲公司向克山县建设局房管处发去《关于暂时冻结新民家园小区全部预销售房产的说明》,申明冻结公司销售账户,暂停销售。10月21日,建设局房管处签收了该《说明》,并注明“已收到此文,开发售楼账号已停用”。但是之后,仍出现了伟业公司人员用部分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的情况,而且大部分贷款不知所终——这已经证明一些人涉嫌违法犯罪。

褚鹏向记者出示了上述举报问题的大量证据材料。他还告诉记者,克山县政府有关部门还存在“虚构、多报回迁户数量,骗取巨额拆迁补偿款”问题。根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一期回迁户实际有240户,但是政府上报的多达486户。这486户中,包含持假房产证入住以及贷款购房入住的。

 

褚鹏并不认可克山县政府对其举报做出的回复

 

今年1月,针对褚鹏反映举报的相关问题,记者前往克山县采访。几经周折才见到了县委宣传部一位杨姓副部长。对于记者关注的问题,杨副部长让记者留一份采访提纲,他表示由宣传部协调各单位,然后做出统一答复。数日之后,记者得到了一份落款为“克山县人民政府”的《关于采访天润居洲公司有关问题的答复》,该《答复》综合起来主要为:

一、关于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及被挪用问题。2012年以来,克山县共下拨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6笔,每年1笔。其中2012年3385万元,2013年2409万元,2014年520万元——每笔资金拨付额度合理、手续完备。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公司是嵩天薯业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天润居洲公司曾向嵩天薯业集团拆借资金,嵩天薯业当时从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公司拆借资金9423268元给天润居洲公司,用于“新民家园小区”开发项目建设。2012年12月25日,克山县财政局依规向天润居洲公司拨付棚改资金858万元,天润居洲公司于三日后,将858万元拨至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公司,“这属于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往来拆借行为,与林甸伟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二、关于天润居洲公司房产在被冻结和查封期间出现销售、抵押问题。2014年10月20日,天润居洲公司确实向克山县房管处提出《关于暂时冻结新民家园小区全部预销售房产的申请》,但又于2015年1月5日向克山县房管处提出了“关于解封新民家园小区全部预销售房产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房产开发公司提出解封申请后,其开发的房产可以进行预售、出售和抵押贷款,如出现房产被分给百姓、房产被抵押情况也是正常合理的。

三、关于克山县国土局收回A3、A5地块及转让给第三方开发建设问题。2011年1月,克山县国土局与天润居洲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天润居洲公司应于2011年5月1日前在A3、A5地块上进行建设。但由于企业资金紧张、房产市场前景低迷、企业无力完成拆迁和开工建设,直至2015年7月仍未开工,导致两地块闲置四年之久。依据《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克山县国土局于2015年7月(而非2015年9月)向天润居洲公司下达了《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下达之后,企业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截止日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自动生效。

经查,A3、A5地块依法收回后,没有转让给第三方开发建设。2017年克山县进行城市规划调整,将原A3、A5地块的部分土地纳入A18地块,并依法完成了挂牌出让工作。A3、A5地块剩余的土地至今仍保持原状。

三、关于回迁户没入住和非回迁户入住“新民家园”问题。“新民家园”共有回迁户486户,绝大部分现已回迁安置,确实有十余户没有回迁,原因是这部分群众对原有回迁安置房源在配套设施建设上有新的想法和要求,自愿选择到条件更好的盛禾世纪小区(天润居洲公司也和盛禾世纪小区协商妥当)进行安置。截至目前没有回迁户对此有异议,不存在不能入住问题。同时,天润居洲公司为解决资金不足,通过销售商品房变现的方式融资(向非回迁户销售商品房筹集资金)是合法合规的,而且并未占用回迁房房源,属于正常的市场化融资运作行为。

当记者携克山县政府的《答复》与褚鹏核实相关情况时,褚直言该《答复》内容“纯属颠倒黑白”。褚鹏对《答复》逐一进行反驳:

第一,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既然都已下拨,下拨给谁了?能否公开补助金去向?

第二,2012年12月将858万元补助金转给嵩天薯业集团下属的子公司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公司,既然“天润居洲公司”曾经向嵩天薯业集团拆借资金,能否公开相关证据?

第三,说“克山县国土局于2015年7月(而非2015年9月)向天润居洲公司下达了《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下达之后,企业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这不是胡说八道吗?我至今还保留着充分的证据,是克山县政府拒绝接受我们的复议申请。

第四,说“A3、A5地块剩余的土地至今仍保持原状”,可原状在哪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新民家园小区”二期占用了A3地块,三期占用了A5地块——现场楼房已经封顶,现场一看就很明白。

第五,说“2014年10月20日,天润居洲公司确实向克山县房管处提出《关于暂时冻结新民家园小区全部预销售房产的申请》,但又于2015年1月5日向克山县房管处提出了《关于解封新民家园小区全部预销售房产的申请》”,可是公司的公章至今在我的手里,这个《解封申请》及所盖公章均是伪造——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

第六,说“天润居洲公司为解决资金不足,通过销售商品房变现的方式融资(向非回迁户销售商品房筹集资金)是合法合规的,而且并未占用回迁房房源,属于正常的市场化融资运作行为”,天润居洲公司的公章、《商品房预售证》至今都在我的手里,那么“新民家园小区”的楼房是凭什么销售、办理抵押贷款的?这种非法销售行为怎么是“合法合规的”?克山县房管部门是否涉嫌渎职?

第七,称“新民家园小区共有回迁户486户”,这486户中有多少户是用伪造的房产证入住、个人贷款购房入住的?克山县是否有人涉嫌虚构多报回迁户而骗取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是否有政府官员、干部也从这些房产里“分得一杯羹”?

褚鹏告诉记者,克山县“新民家园小区”的开发建设确实存在较大“红利”。也正是因为有利可图,才导致了当地很多人纷纷染指,整个项目成为少数人的“狂欢盛宴”。

“这是一个让我伤心的地方。”褚鹏说,“我会一直不断地反映和举报,期待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此予以重视,对克山县有关部门少数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  
http://finance.sina.com.cn/manage/mroll/2018-05-04/doc-ifyuwqfa62923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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