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个月的猎狐行动收官。据悉,截至目前,已办结执行案件3870件,拘传361人次,司法拘留279人次,执行到位标的10.03亿元。
为确保如期打赢这场战役,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向上级法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交出一张满意的成绩单,市人民法院以决战之姿态进入“猎狐”战场。
层层签订“军令状”
“如因工作失职而未能全面、及时、正确履职、未能全面落实‘决胜2018’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自愿接受组织处理!”4月9日,市人民法院史上最严的“军令状”签订,市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及执行办案干警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在这个“军令状”中,有一个数据赫然在列:2018年7月份之前,要实现90%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90%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符合终本条件。
市人民法院院长施华南告诉记者,签订这样的“军令状”,就是为了置之死地而后生,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急群众所急,不给自己留后路的同时,也誓将失信者逼到绝处。
“领导包案”领执行
市人民法院抽调全院干警,充实执行队伍力量,多团队作战,夜间执行、突击执行、假期执行,执行出击力度、密度和强度都一一升级。当然,院领导也纷纷加入到执行团队中,深化“领导包案下沉”“协同执行办案”,马不停蹄带队执行。
次坞的申请人石某与被执行人吕某因借贷纠纷一案于2017年9月1日被法院一审立案,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吕某归还石某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10万元。之后,吕某一直以“现在没有钱”为理由未按约定还款。无奈之下,石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25日上午,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华南的带领下,十余名执行干警分乘四辆警车来到了吕某家中。
因吕某系次坞镇某村的村主任,这一点,成了案件执行的关键因素。施华南进门后,根据实际情况平衡双方利益,抓住吕某是村主任这一特殊主体的关键点,与当事人释明法理,说清利害关系,告知拒不执行的后果。
经过一个小时的工作,吕某与申请人石某达成了和解,约定先付款5万元,在6月底前分期归还25万余,余款年底前付清。“讨了六七年的钱,靠法院才有了结果,对今天的处理,我很满意”。申请执行人石某激动地说。
全国首创“终结者”
“你不履行,我不收兵!”这样的铮铮誓言,背后是法院为破解执行难的决心。除了用足、用好执行惩戒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媒体曝光及采取刑事处罚等措施之外,5月18日,法院首度推出公证法律意见书制度,在部分拟终本案件中引入公证法律意见书,由公证处对终本案件进行检验把关。这是全国首创。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勇说,2017年,法院共计结案14745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执行案件共计5871件,在结案中占比39.8%,案件数量相当庞大,其中相当一部分案件属于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方面是被执行人无可执行,一方面是申请人心生疑虑,成为执行案件中最难解决的一环,也往往导致信访的发生。”陈勇说,引入公证机制后,也就是引入第三方监督,有效规范终本案件执行程序,做到执行措施的穷尽。这样,既能提高认定“执行不能”结论的准确性和公信力,又能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