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号上午10点12分,在余姚四明东路与城东路路口,前方奥迪车后座车窗口突然甩出一大团白色物体,直接落在了后方雪佛兰轿车的前挡风玻璃上。雪佛兰司机停车,但奥迪车却扬长而去。在接到雪佛兰车主的报警后,警方通过车牌号,找到了奥迪的车主,据说当时,副驾驶室坐着的是车主的母亲和女儿。
余姚江南交警中队民警沈科:“老母亲帮其外孙女在换尿不湿,换好以后,随意抛向副驾驶的窗外,恰好抛在这名女司机在挡风玻璃上。”
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属驾驶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属乘车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同时,经过协商,这位奥迪司机又赔偿了雪佛兰司机50元,用于洗车。
【编后】确实,如此不文明行为要不得,希望各位司机朋友也要引以为戒啊。
Copyright © 绍兴微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3027338号-1
版权所有:绍兴头条网 热线:0575-88051334 15257506102 绍兴头条网:QQ2805735231@qq.com,1303647702@qq.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东昇苑南区四幢504室免责声明:本站系自媒体平台,只提供交流信息,所有文章、贴子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向我们投诉。我们将作删稿处理!
Powered by ZmSys.com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