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公共场所擅自散发商业性广告单的行为,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开展了专项整治。
当日上午,剡湖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城北小学周边时,发现有两人正拿着广告彩页在向过往行人散发,遂上前制止并询问。据了解,两人被某公司雇用散发楼盘促销广告。执法队员立即联系公司负责人,并组成调查组调查取证。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两人分别处以五十元罚款,并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这也是我市查处的首例擅自散发商业性广告案。
记者采访时发现,停放在街边的车辆也常常会被塞上广告单。这种擅自散发商业性广告单的行为,扰乱市容秩序,影响环境卫生,在车流中散发,还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擅自散发商业性广告的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最高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在此本网也呼吁:爱护公共场所卫生,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切勿散发商业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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