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永丰昶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东宸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诸暨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东宸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戈机电有限公司、浙江衢霄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市高新装潢有限公司、金磊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东宸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六案,并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具有接管债务人财产的职责。因此,管理人需开立管理人账户用于存放与管理债务人的资金。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根据审理法院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决定采用竞价方式择优选择开立管理人账户的银行用于存放与管理债务人在清算期间的资金。
这则公告是《东宸系破产清算八案管理人账户开设及资金管理竞价公告》,主体内容是,为了存放和管理这几家债务人,在清算期间的资金,将以竞价的方式选择银行。
破产清算八案,分别是这8家公司
浙江永丰昶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东宸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东宸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金戈机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衢霄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诸暨市高新装潢有限公司管理人
金磊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诸暨市东宸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们也从法院了解到,东宸系破产清算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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