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虽然禁令非法电鱼,但有不少人依然我行我素。
近日,诸暨市公安局浬浦派出所在凌晨4时左右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位于浬浦镇浬闹线路段旁的小江里,有位村民背着电鱼工具,打着电筒沿着小江在电鱼。
接警后,民警赶往现场将正在电鱼的违法人员周某(化名)控制住,当场收缴一副电鱼工具和一筐已被捕获的江鱼。
捕捞了283条
经查,周某是本地村民,浬闹线路段旁的小江是流进村旁的主要河流,江水的水质比较好,都有一些小鱼、小虾、泥鳅等水产品。
为贪图美味,周某用私自改装的电瓶,电鱼杆和网兜在江里进行电鱼,完后统一放在篮筐里。
经民警现场清点,总共捕捞大小不一的鱼、泥鳅等水产品283条!
不知道犯法
周某一直以为电鱼不是什么大事,当从民警那儿得知危害和后果,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警方决定对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立案侦查!
电鱼的危害
今年禁渔期的时间从3月1日零时开始,到6月30日24时结束。
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会严重影响天然水域的生态平衡,尤其电鱼对内陆水域的渔业生态资源破坏非常大,这种灭绝式的捕捞方式,会造成鱼类大量死亡,整个水域的生态平衡就会受到严重破坏。
不仅如此,由于电鱼器采用高压电捕鱼,对人也有极大的伤害,有时候使用不当或者漏电,会把自己电到。
小编最后再提醒大家,从事非法捕捞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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