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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世纪难题”不用想啦,老师说:先救女友违法。
结合生动案例 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接地气”
“假如妈妈和女友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谁?”对于这个难倒无数男同胞的问题,近日,在武昌工学院《经济法》的课堂上,老师袁岑从法理的角度给出了答案: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男女朋友在结婚之前只有“爱情”没有义务,所以在面对救母亲还是救女友的问题时,选择“先救女友”其实是违法的。
类似这样的生活趣事、话题、段子常常被袁岑引入课堂,成为她讲授《经济法》的例子,她也因此成为该校有名的“段子手”。“课堂上的段子大多是提前准备好的,有一两句会freestyle(自由发挥)。”袁岑称,每一堂课自己都会花费一到两小时准备教案。由于经济法是一门专业性强的课程,袁岑为了让学生们能完全理解这些专业的内容,会通过举例或“讲段子”的方式来教授,不仅让课堂氛围变得更加活跃,也能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接地气”。
国外小伙的经历很最心酸
近来国外一名小伙的经历可以说是最心酸的。
外媒报道,名为Dcard的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旅途中的一件囧事。他最近带着女友和老妈一起前往澳大利亚旅行,在玩香蕉船的时候三人全部落水。事情到这里可能很多人都会猜测Dcard到底是先救老妈还是女友。
真实的剧情往更加奇怪的方向发展。因为Dcard不会游泳,因此在水中保持平衡已经是非常困难,最终还是被老妈给救上岸。Dcard描述称,当自己醒来时四下观望了以下,发现左边是老妈熟悉的面孔,右边是女友嫌弃的白眼。所以,Dcard总结出了“母亲和女友落水先救谁?”的新答案——赶快先救我!
千古难题曾出现在司法考试
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曾出现在2015年司法考试的试题(卷二第52题),不同之处在于落水变成了身处火灾之中。
试卷原题: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2015年9月24日晚上8点,官方答案公布,这道多选题的参考答案为A、C、D。也就是说,甲救女友而未救母亲,构成了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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