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昊天 岳斌)导读:城中村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就是对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
划拨用地:划拨用地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政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向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单位)无偿供应的土地。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即终止日期为批准供地的本级政府认为应该依法收回时止)。
根据我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规定,我国现行的划拨用地的主要项目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及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和特殊项目(如监狱等)用地。
2月27日网上通网资讯一篇题为《渭南开发商无证侵占国有土地 打伤企业维权员工》稿件引起了本网工作人员关注,工作人员查询发现,2月16日网上一篇《渭南开发商纠集黑恶势力公然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布置》的文章和27日稿件内容相近,图片更有多张应属共用图片。为了解文中所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及陕西天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和该宗土地的关系问题,工作人员展开实际调查了解。
图中箭头所指位置为划拨道路用地
图:证号为《渭城国用(97)字第028号》土地使用证宗地坐标图
图中箭头所指位置为划拨道路用地
图:证号为《渭城国用(2008)字第156号》土地使用证宗地坐标图
2月27日工作人员就网上反映问题到文中提到的亨鑫房地产公司和车雷四组进行了解。该公司负责人和车雷四组多名村民在知晓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的问题后,向工作人员分别提供了两份编号为《渭城国用(97)字第028号》和《渭城国用(2008)字第156号》的陕西天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渭南县革命委员会城建局印发的《关于渭南地区百货公司新建仓库定点的通知》《渭革城发(1975)049号》文件、渭南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6月21日给渭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下发的《关于原天斗蛋业公司进场道路用地性质的复函》、临渭区杜桥街道车雷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组给陕西省新闻媒体、地方各级新闻媒体、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的反映材料及车雷村四组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的选址意见书、项目规划现状图等资料。
渭南市国土局疑权利放任 土地确权随心所欲
车雷村四组及亨鑫地产公司提供反映材料显示如下
位于车雷四组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范围内,通往原天斗蛋业公司道路(东西宽约8米,南北长约165米,共占地约2亩)成了该项目的严重障碍。该道路已失去道路用途多年,实属城市闲置用地。
因渭南市国土局意外将该道路原属国有划拨用地的使用权确权给了私人公司(陕西天斗公司),天斗公司便在该土地上砌围墙,给项目施工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亨鑫地产到商务局商改办了解该条道路当年用地情况时,商务局领导说:“根据土地档案资料显示,该条道路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国有资产,土地局把国有资产确权给天斗公司,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局这种做法严重违规违法,如果土地局继续坚持把国有资产划给天斗公司,商务局下一步将要到市纪检委上告土地局无作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开发商听说此事后,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就赶快到土地局城区科见王鹏举科长,告诉王鹏举科长:“商务局领导在查阅土地档案资料后,确定该条道路属于国有资产,商务局领导下一步将到市纪检委上告市国土资源局无作为,导致国有资产眼中流失一事,请纪检委严查此事。”王鹏举科长听后说:“土地确权,我们土地局说了算,土地局说给谁就给谁,这是我们的权利。他要告,就让他告去,就是告到法院,法院也是让我们土地局来确权,我们确权给谁,法院就判给谁。我们土地局一个月收到法院十二份传票,打官司一个都没输过。”再加上天斗公司现任董事长王刘峰到开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说,他和市上某某某市长关系亲密,和市国土资源局吴峰局长是好哥们。
以上反映内容看后让人感到渭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确权的随意性和权利的放任性,疑违法确权激化企业和社会矛盾,引发社会不安定。
渭南市国土局不严谨的公文 是欲盖弥彰还是掩耳盗铃
2月28日上午在渭南市国土局城区科,田科长将工作人员要核对反映人提供的天斗工贸《渭城国用(97)字第028号》、《渭城国用(2008)字第156号》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关于原天斗蛋业公司进场道路用地性质的复函》是否和土地档案相符一事安排给了辛副科长。
工作人员在121办公室见到了辛副科长,辛副科长复印了工作人员提供的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市土地局给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复函,告诉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在场城区科同志告诉工作人员,土地使用证宗地图上L代表坐标点。
3月5日在121办公室,辛副科长明确告诉工作人员:已查过,该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市土地局给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复函单位档案内都有。
工作人员要求辛副科长给予提供档案资料核对,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市土地局给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复函内容是否和档案资料相符时,辛副科长告诉工作人员,档案室在西三路,等查了后再说。
3月7日下午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了辛副科长办公室,辛副科长明确告诉工作人员原件已给了企业,经查档案和你(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内容一致。
工作人员问辛副科长,天斗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信息和地籍档案信息相符,那宗地示址图上坐标点显示,该争议道路不在该宗地图坐标范围内,那说明该道路土地使用不归天斗,为什么咱局里2017年6月21日给渭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下发《关于原天斗蛋业公司进场道路用地性质的复函》中写着“土地使用权属于陕西天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道路土地面积2.35亩,土地来源方式为划拨用地呢?再则划拨用地仅限于军事、政府和医院等公共、公益项目用地,天斗工贸作为一个企业有什么权利享用划拨用地呢?看来这份函件行文也太不严谨了!”辛副科长答:“这份函件只是局里给我们二级单位的内部函件,函件只说明两个问题。1、《渭城国用(1997)字第028号》和《渭城国用(2003)字第015号》证书是同一宗土地。2、其中2.35亩土地是划拨用地。这块土地问题现在单位也很重视,估计最迟下周肯定有明确定性,到时候什么情况我给你回复。”
依辛副科长所言,渭南市国土局并没有将该道路用地确权给陕西天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3月12日工作人员在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临渭分局了解到,渭南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6月21日回复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临渭分局名为《关于渭南市百货公司库区北侧道路土地权属情况的复函》《渭国土函(2017)89号》,该函件和2017年6月21日下发给渭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关于原天斗蛋业公司进场道路用地性质的复函》内容一致。并不是辛副科长所说的只是给他们二级单位下发的内部函件。
随后工作人员在车雷四组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清运公司处了解到,陕西天斗公司阻挡施工已经给他们造成了停工11天,损失清单显示:两台挖掘机,台班费每台每天3500元,共计77000元;工程运输汽车16台,每台每个台班3250元,共计572000元;管理费每天2440元,共计26840元。总计损失675840元。
对渭南市国土资源局将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履职?如何依法明确原天斗蛋业进场道路权属,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明确地权让车雷四组城中村改建民心项目顺利依法实施,让车雷四组城中村改造安置惠民工程尽快实施惠济车雷四组村民,产权明确后造成过错一方将如何赔偿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等问题本网将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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